兄妹争房“法院+综治中心”化干戈续亲情
日期:10-31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通过“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兄妹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仅高效解决了矛盾,更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当事人赖某甲、赖某乙系兄妹。2014年,赖某甲将个人名下的房屋出售给赖某乙,双方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18万元,赖某甲配合将房屋过户给赖某乙。2014年至今,赖某乙仅支付给赖某甲5000元购房款,这期间案涉房屋被出租,租金收入共计约15万元。近日,赖某甲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赖某乙配合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赖某甲名下,并赔偿租金损失15万元。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且双方都有较强的调解意愿,青羊区法院引导当事人到青羊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进行调解。
赖某甲表示,房屋出售十余年始终未收到购房款,且房屋租金收入15万元均由赖某乙所得。赖某乙表示,自己多年来独自照顾年迈父母,租金全部用于父母生活开销,去年还花费2万元装修房屋,自己又没有工作,无力支付购房款。
在双方核心矛盾清晰的基础上,法院派驻的调解员先向双方阐释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再强调“血浓于水”,动之以情,告知双方共同承担赡养父母义务,启发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和初衷。
在法、理、情的共同作用下,兄妹二人态度明显软化,调解员趁热打铁,协助他们就过户时间、损失补偿等细节逐一协商,最终形成调解方案:赖某乙配合赖某甲完成房屋过户后,赖某甲退还赖某乙购房款、装修费共计2.5万元。随即,双方表示将私下协商还款和过户事宜,不再向法院起诉。
近日,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兄妹二人均表示矛盾已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