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科)近日,营山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学习培训会。该院全体检察官、35周岁以下的检察干警参加。
课上,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龚志坚围绕建立轻微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概念,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分别从“轻微犯罪”范围的合理性、“记录封存”的制度经验等方面与大家进行了探讨。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杨友元结合办案经验,就检察工作如何既能坚守法律的刚性底线、又能展现司法的温度与干警们进行了分享交流。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雁蓬以借用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入手,分别从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分、诈骗罪中“处分”等概念的理解进行了分享交流。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文丽结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实践,分别从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如何进行审查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高、实践性强,有利于提升大家的实战能力。“检察官教检察官”是引导检察官提升业务素养,充分发挥检察官“传帮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营山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努力推动营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