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宜璇)近日,在营山县法院执行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凭借敏锐判断识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伎俩,成功追回28万余元欠款。
10月20日,蔡某向营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偿还28万余元借款。营山县法院于当日立案后,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向杨某送达执行文书并全面排查其财产状况。次日下午,执行干警在车管所查封车辆时,发现该车竟在2小时前已完成过户。
承办法官根据过户信息锁定杨某的最新联系方式,并获悉其正在营山县法院某审判庭参加庭审。执行干警与审判庭沟通,在庭外“守候”杨某,待庭审结束后,依法将其带至该院执行局调解室。面对铁证,杨某仍试图拖延,执行法官当即告知其转移财产已构成拒执罪要件,若继续抗拒执行,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紧急联系家属筹齐款项,最终将28.6万元欠款一次性全额履行到位。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一天。
自“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营山县法院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出动干警258人次、车辆85台次,拘传33人次,司法拘留1人,罚款5000元,限制高消费94人,纳入失信名单55人,扣押车辆3台,查封房产78处,促成执行和解106件,执行完毕110件,执行到位金额1046.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