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决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实施“1345”发展战略,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办理案件43496件,办案质效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党委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在把握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效能,以高质效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治服务平安广元建设。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工作,起诉60人。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8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工作,起诉461人,依法办理徐某等80人涉黑案、“四川禁毒1号”案等特大案件,1个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洗钱、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1958人。对“2.02”特大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提起公诉162人,利州区院严厉打击利用寄递行业漏洞实施跨境诈骗相关做法被央视《法治在线》专题报道。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法治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积极回应市场主体法治需求。切实维护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054人。全力维护市场公正,深入推进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对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6件,翟某某受贿、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1人,协同履职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做法入选全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法治服务清廉广元建设。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诉监委移送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4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1人,首次办理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件。加强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起诉金融、交通、医药领域腐败犯罪49人。检法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审理周某某受贿、贪污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出庭公诉优秀庭审。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追回赃款1.28亿元,依法对死亡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以法治服务文旅融合发展。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系统保护蜀道文旅资源,联合蜀道沿线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成立蜀道法治文化研究会,承办川陕秦巴山区生态与文化检察保护协作会议,蜀道保护做法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办理的古柏保护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市117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巡查,推动完善保护机制。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中国红军城保护相关案例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建立知名旅游文化品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促进保护性注册“翠云廊”等知名文化旅游商标30个,办理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麻柳刺绣”保护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聚焦乡村全面振兴,以法治服务城乡融合发展。以检察履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起诉涉农犯罪385人。筑牢农业发展基础,加强耕地资源、农用生产资料安全保护,办理假化肥、假农药、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68件,苍溪县院办理的假农药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推动农村综合治理,围绕传统村落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主动履职,针对农村中小学生乘车安全隐患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创新建立检察正告制度,帮助1088名农民工维权,协助追回劳动报酬1278万元,昭化区院办理的张某某等27人支持起诉案入选四川省农民工维权优秀案例。
二、践行为民宗旨,保障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不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信访案件2444件,院领导带头包案化解182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化解上级交办信访案件36件,办理的胡某某申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以公开听证解“法结”化“心结”,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聘任听证员95名,办理听证案件1581件。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2741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制定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相互衔接办法,救助385名困难群众。畅通申诉渠道,规范化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覆盖入驻县区综治中心、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苍溪县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347人。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督促开展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治理,剑阁县院办理的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综合治理案入选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在全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推动实施“红润童心”“小鱼归航”项目,创新“法治+美育”特色教育实践模式,1个集体和2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挽救,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9个。市检察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
推进美丽广元建设。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508人,督促涉案当事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金7658万元,补植树苗12.55万株,增殖放流鱼苗125.54万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牵头川陕鄂渝四省(市)八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办理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559件,朝天区院办理的代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筑牢嘉陵江流域生态屏障,联合上下游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对嘉陵江流域“4.28”系列非法捕捞案2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办理的督促整治河道污染案入选最高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助力社会安全治理。紧盯出行安全,督促开展窨井盖安全专项治理,整改问题窨井盖540余个;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6件,围绕群众停车难问题精准履职,推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增设停车泊位,“缓堵保畅”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保障生产安全,依法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类犯罪15人,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电梯特种设备运行等重点领域,督促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12处。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围绕汽修危废处置、船舶河流污染、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源头堵漏、系统施治,旺苍县院涉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做法获评全省检消协作典型事例。
三、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依法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构建全流程监督体系。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撤案67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37件,专项清理刑事“挂案”187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15件,提出刑事抗诉54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制定假释案件规范办理机制,办理“减假暂”案件4392件,剑阁县院办理的跨区域社区矫正监督案入选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巡回检察,按照省检察院部署,完成对5所监狱的交叉巡回检察,荣山地区院1名干警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化解民事纠纷。突出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4件。加强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监督建议789件,深入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青川县检法协作强化民事执行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69件,创新开展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牵头制定的打击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协作意见被最高检刊发推广。做好释法说理和引导服判工作,促进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288件,实现诉前和解518件,3个集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和解五法”示范单位。
做实行政检察,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行政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483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4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土地执法等领域提出监督意见383件。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调处婚姻登记等领域纠纷412件。深化“府检联动”,推动出台《广元市“府检联动”实施方案》,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66条,防范“以罚代刑”,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832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防止“不刑不罚”。旺苍县院办理的任某某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立案1517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加大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监督,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等2.92亿元,相关办案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国财国土领域办案工作会上交流。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办理案件725件。深化食药安全保护,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促进禽类屠宰、孕婴用品、“三小”餐饮等领域规范管理,办理案件116件。强化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川陕甘”“广巴南”毗邻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旺苍县院、陕西宁强县院联合督促整治跨省垃圾污染水源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做精检察侦查,依法惩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推进检察侦查专门化、专业化,市检察院专设侦查部门,各基层院设立办案组,建立3个标准化侦查办案工作区,利州区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侦查工作基层联系点。坚决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侦查办案总要求,构建检察侦查一体化运行机制,聚焦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减假暂”等领域,依法严惩司法腐败,共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件10人,先后2次在全省检察侦查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首次启动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公职人员鲁某某组织卖淫案。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履职质效
五年来,我们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理念,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持续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新打造“一院一课堂”等平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政治体检,从严抓实巡视巡察、政治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8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0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管理检察新媒体阵地,4个基层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融互促,党建引领守护蜀道生态等4项做法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优化班子队伍结构,调整班子成员113人次,做好两级院换届工作,班子成员年轻化、专业化大幅跃升。淬炼专业能力,强化岗位练兵,全面推行“青蓝工程”,举办“成长追赶”课堂、检律论辩赛等活动,17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称号,74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推动检校合作、区域协作,承办首届川陕甘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会,6篇文章在全国性法学刊物发表,57篇调研文章在全国学术征文活动中获奖,《高质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实践路径》纳入最高检业务指导用书。
深化改革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构建“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切实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运行,推动落实“每案必检”,构建全方位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着力提升案件质量。6份法律文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百优”文书,2件案件入选省委政法委“五年百佳”案例。规范检察权运行,完善重点案件管理机制,制定重点案件质效动态预警管控、及时报告制度,细化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权责清单,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检委会工作办法。建立完善检察监督配套制度,会签重点领域监督等工作机制32个,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科技赋能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检察技术体系化建设,设置法医、文件检验、电子证据等检验门类,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运用无人机等设备辅助办案。统筹推进智能化建设,建成“一平台、三中心”智能系统,推动数字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4个模型入选最高检模型库,涉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错误监督模型被全国153个检察院应用,控辍保学共治模型获评全省数字政法十佳案例,模型研发应用经验在全省数字检察工作会上交流。
强基固本推进基层院建设。鲜明大抓基层导向,以“五强”建设、“三培育三引领”为抓手,推进基层检察精进提质,4个基层院获评工作典型或“五强”建设优秀院、样板院。深化特色建院、品牌强院,5个案例入选全省“一院一品”、队伍建设创新典型案例,“青佑青”“梨韵·温心”等5个基层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文化品牌,剑阁县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青川县院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升基层检务保障整体水平,完成省以下财物统管改革,相关经验在全省财物统管改革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4个基层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五、加强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我们坚持规范检察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管,以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107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400余人次,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并回复。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办理相关案件15件。推动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深度融合,联合建立“九三检察蓝”协作机制,促进资源互补、双向赋能。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案件信息11791条,针对重点案件、重大事项等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224人次,相关经验在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上作交流。深化律师权益保障,召开座谈会征求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意见建议,形成会议纪要,保障律师查阅卷宗4290件次。
持续聚力深化内部监管。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淬炼检察人员遵规守纪的政治清醒。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常态化开展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全面传导从严治检压力。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等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70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以忠诚铸魂、以担当尽责、以监督守正、以实干建功,奋力推动检察事业提质增效,105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664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信任、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更新有差距,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以高质效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提升。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有差距,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精准施策、积极解决。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业当先、枢纽聚势、文旅赋能、生态固本、城乡融合”发展思路,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倾力建设党委信赖、群众满意、业内认同的检察机关,聚焦打造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定位,以法治赋能奋力推动广元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政治督察,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深入践行“三个善于”检察理念,严格依法履职,始终做到公正司法,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始终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打击煽动网络暴力、散布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围绕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紧盯就业、消费、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三、始终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持续促进检察业务高质效发展。加强刑事检察,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打牢高质效办案基础。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全程监督力度,促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等问题。加强公益诉讼,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和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契机,持续深耕法定领域,充分彰显制度价值。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坚持眼睛向内、靶向发力,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四、始终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持续优化班子结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统筹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党建质量。持续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化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体推进,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专业实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检察院定点联系、分类指导、结对共建,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务实、规范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与应用,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启新程,实干担当建新功。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元检察实践,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赓续奋进、实干笃行,以法治护航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打造和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为推动广元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检察正告制度:指广元检察机关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向拖欠主体发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警示部分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欠薪主体,督促其自行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利用最小司法成本便捷处置部分欠薪纠纷的制度。
和解五法:指对于适用检察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应当主动与当事人见面,充分听取其意见,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运用“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制度。
检察侦查工作: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为了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检察机关的部分侦查权。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有三种类型。一是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14种犯罪,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二是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签署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联合各方社会力量,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诉讼程序,实现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与共青团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五强”基层院建设: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紧扣“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目标定位,围绕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四川样板,开展为期三年的“五强”建设,确立政治引领强、司法办案强、服务大局强、班子队伍强、检务保障强的“五强”基层建设思路,旨在推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让基层检察院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努力实现从检察大省向检察强省的转变。
府检联动:指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会商与联动渠道,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检察机关与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联动合作。
三个善于: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
三个管理: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业务管理是指从宏观层面分析检察业务态势,研判重点案件类型、办案领域及业务发展趋势,为检察官提供科学指引。案件管理是指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动态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公正。质量管理是指通过案件评查、反向审视等手段,确保办案质效。业务管理提供方向引领,案件管理确保程序规范,质量管理保障结果公正,三者相互贯通,形成“大管理”格局,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司法质效、强化检察内部监督。
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