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和政协广元市委员会工作需要,政协广元市第九届委员会设置10个工作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医卫体育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