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在使用传真机时,应从以下三个环节严格管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在设备选择环节,传真涉密信息必须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涉密传真机,并安装在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的专用保密线路上,实行专人专管。
在日常使用环节,严禁使用连接普通电话线或互联网的非涉密传真机或具有传真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存储、处理国家秘密,涉密设备与非涉密设备之间的信息交换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杜绝“混用”带来的泄密风险。
在报废销毁环节,要注意退出使用的涉密传真机属于国家秘密载体,不得擅自处置。机关、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将设备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销毁机构进行销毁。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涉密传真机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他用。
(资料来源:“保密观”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