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瑜平
“于尘埃低处见云端之高”,读完侯存丰首部诗集《至安》,我情不自禁在电脑上敲出这十个字来。细细斟酌,深觉其足以概括我对侯存丰诗歌的感受。于是以此为题,写下这篇短文,既是我的阅读心得,亦是对其的厚望。
“波澜不惊”,是我读侯存丰诗的第一感觉。读他的诗,我一直觉得需要静下心来,他的诗都是静心写出来的,因此需要一个静的心境,才能读出字里行间那些袅袅外溢的气息。心静了,才能入画,以“身”临“其境”,与其思想、情感、生活来一次跨时空的感应、互动。村庄是每个人的原乡,城市是村庄的衍生。在城市的空调屋里,那一日三餐的炊烟、摇着尾巴的小狗、燃得旺旺的柴火……是他诗思中永远跳跃的波澜,在夜晚宁静的灯光下与我们每位读者同频共振着。如他写《人家》:“嘈杂的小屋里,坐着还凳子的客人,/从酒席上下来,他们愿意多说话,/乡下没有车流、宾馆,/他们动动嘴唇,便作了消遣。//母亲独自坐在院子里剥玉米,/她先用起子冲开一道口子,/然后用棒柱子去搓掉玉米籽。/母亲的动作又快又慢,/乡下农闲,没有旁的事可做,/堆起一座玉米山赏玩。//从院子到小屋是一段美的距离,/这距离在父亲去世二十年后仍在。/今日我坐在出租屋的旧沙发上,/怀念乡下干净的生活。”作者在这首诗歌中,用干净的文字写出了乡村人心的干净,这些干净的人心做着干净的事,在波澜不惊的乡村生活里寥寥几笔点出父亲去世的悲壮和母亲在父亲去世后的辛劳,读罢却让人的心湖翻江倒海。
“一叶知秋”,是侯存丰诗歌的最大特质。侯存丰的每首诗,皆来源于一个细小的场景,没有宏大场景的铺排,没有敲锣打鼓的渲染,没有拔苗助长的虚高,但从这些小场景里,我们看到了黄土漫天的劳作、麦浪翻滚的丰收、柴米油盐的人间、时过境迁的变化。如他在《相依》里写圣水寺:“以前,去往圣水寺,要经过一座木桥,/三三两两的盲人乞丐,几点鸟影。”“以前,以前的事了,如今木桥没了,/来来往往的香客变成了呜呜叫的火车。”他用极简的笔墨,以“木桥、盲人、乞丐、香客、火车”写出了时代变迁中的物是人非。他每一个用词都像尘埃般粗粝,毫无色泽、式样的渲染,却有着风吹日晒雨淋霜染磨砺后的厚重,透着扑面的地气。在诗写中,他少用修辞手法,更多是叙述,力求实事求是地还原人、物和事的原貌,用人们日常的原生态语言、生活劳作的真实场景,表现喜怒哀乐的人生和俗世。如他在《所咏》中写道:“春天天气暖和,放下粪铲,在榆树下,/卷一根草烟,拇指和食指抖动不止。//也许幻觉。浓荫里,那饼状牛粪,/在竹篮里慵懒地仰躺,下一刻,燃烧。”是啊,这样的乡村场景,就需要这样干净如水洗的文字,才有真实的力量。
“诚待文字”,是侯存丰写诗为文的态度。他的诗写满怀“虔诚”和“忠诚”,用朴素的情感、诚实的态度还原生活和人性的本真。他用词考究,谨小慎微,不压低、不拔高、不评论,难见一个虚词、大词,也许用错一个词,于他而言都是对神圣诗歌的不敬甚至亵渎。在诗中,他有思考,但没结论,更多的是追问。也许他深知面对同一个问题,每一个人的答案都是不同的,这是他对客观事实的尊重,对自己更是对他人的尊重。诚然,好的诗歌一定是诚实的诗歌,真正的诗人一定是诚实的诗人,一定是摘掉帽子、发饰、眼镜看生活的人。我认为,作为诗歌修行者的他,真正做到了。如他写《世景》:“葡萄架下,小安拿着蒲扇坐着,/邻里的俚笑声,透过石凳传来。//初秋午后,厨房收拾停当,/在院子里,唤食三两只家鸡。/男人换上新衣服,走进深巷,/小安知道,那儿的辎重很多。//与村人们聊起生活,总笑而不语,/只薄暮时分,早早燃起灶火。”读罢,这些“真实、精准、细腻”的文字会一下揪住你的心,让你顿时回归“桃花源”的美好!
此外,侯存丰在诗歌艺术上将叙述这种表达方式在诗歌中用到了极致,让诗歌与散文、小说有了相通相融性,文体的互融不正是文学最终的归宿吗,可以说,侯存丰作了有益且大胆的探索。这种探索的成功性,正是他坚持不懈诗歌实践的有力明证。“学海无涯”,诗艺也“无涯”,愿侯存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广采博纳,在诗艺的漫漫征程中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