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09版)实施主城区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乡村教育攻坚补短行动,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实施明眸皓齿、课桌适配、安心午餐、舒心躺睡计划,建设“光明教室”,开展心灵健康守护行动,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高中强校工程和“双示范”“双特色”建设,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办好县区优质高中,将剑门关高级中学建成科技特色高中。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
第二节 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
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增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推动中职教育优质创新发展。提升职教高考、技能水平,扩大“3+2”贯通培养,稳步推进职普融通,办好综合高中,推进中职学校“双优计划”建设。推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培优扩容行动,加快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涵式发展,支持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双高”院校,推进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整体迁建、扩容提质。力争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成本科院校。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围绕重点产业优化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产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践中心和产业学院。
第三节 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教育提质、数智赋能工程,建设全环境立德树人领航区、优质教育资源富集区、教育改革创新先行区,深入开展“学有优教、教有优校、校有优师、育有新人”行动,擦亮“学在广元”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蜀道行·广元思政”品牌,加强体育、美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与教师发展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网链共享计划”,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教师、校长、教研员分层分类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育人资源供给能力。整合中西部地区研学实践教育资源,建设优质研学基地,打造知名研学旅行目的地。持续实施“爱·圆梦”项目,健全家庭困难大学生资助长效机制。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开放教育和社区教育,健全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有序推动中高考改革。持续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专栏22 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工程
(一)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忠心、孝心、爱心、诚心、信心”为核心的“五心”教育实践活动,打造“蜀道行·广元思政”品牌,建设100个“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培育100名思政教育教学名师,打造100堂思政教育“金课”,遴选100个德育典型案例,凝练100个思政教育教学理论成果。
(二)教育提质工程。聚焦高效课堂和集体备课、理科攻坚和“初中壮腰”,推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聚焦“城市增位、乡村补短”和“五位”“五校园”,推进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聚焦师德师风、专业发展,推进教师专业能力全面提升。聚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五金五品”,推进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数智赋能工程。用好一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构建一批数字化教学范式,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标杆学校,搭建一批展示交流和竞技平台,全面提升师生数字素养。
(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实施托幼一体化建设,新(改、扩)建幼儿园10所、义务教育学校90所、普通高中15所,更新300-500所学校教学和信息化设备。加强特殊和专门教育学校建设,改善5所特殊学校及1所专门学校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
(五)市主城区扩容增位。实施市主城区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迁)建万达中学(东校区)、市081中学等学校25个,新增学位、床位、餐位共20000个。
(六)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提升。实施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改造提升,推动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争创中职“双优计划”学校2所,改善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七)高等教育学校培育。力争建成1所本科高等院校。
(八)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建设省级学习型社会建设项目2个,完成一批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培育国省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百姓学习之星”达20个。依托广元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等资源,建成市级全民终身学习中心1个。
(九)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实施“双百双千”行动,培养骨干教师、学科领军教师1000名、优秀班主任1000名、学科领军人才100名、教育领军人才100名。每年培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教师、校园长累计1万人次。
(十)青少年成长支持体系建设。全域推行积极教育,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广元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青少年读书行动。持续实施“爱·圆梦”家庭困难大学生资助项目。
第三十八章 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第一节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健康守护工程,打造“医在广元”品牌。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推进品牌医院和精品专科建设,推动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争创省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推进省儿童、神经疾病、眼科、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提质升级。加强临床重点专科、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三甲医院硬件水平,增强市级公立医院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支持县级医院(中医医院)提标改造,以4个“五大中心”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推进城乡医疗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第二节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基础。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市疾控中心能力建设,争创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省级重点学科,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疾控中心创等升级,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提升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县区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设置,加强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持续推进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健全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血液质量控制和应急用血安全保障,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测、急诊急救、传染病救治等能力。推进医防协同融合。打造秦巴山区媒介传染病生态学区域范例。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体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四川高质量发展试验县和健康城镇建设,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强化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治理,加大职业病患者保障力度。
第三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医疗卫生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床位资源配置管理,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动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全面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拓展异地就医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使用管理。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加强医疗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医保基金总体稳定、动态平衡。
第四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坚持中医药事业、文化、产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建强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川陕甘结合部中医临床诊疗、教学培训中心。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创等升级。加强“西学中”培训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中医药类相关专业或中医师承班。加快建设川北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打造中医药产业创新园区。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强化中医药科研支撑,推动太素脉法等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打造广元特色中医药学术传承流派。加强中医药文化主题街区建设,争创省级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2个以上。
专栏23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一)公立医院高水平发展。规划建设广元市中心医院城北院区,实施广元市中心医院、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元市中医医院等医院病房改造及医疗设备更新。
(二)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县级医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等县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广元市核应急医疗救治基地,提升精神卫生中心、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推进高水平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范建设和运行尘肺病康复站。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川北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广元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实施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第三十九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深入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完善工伤和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劳务专业合作社社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落实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稳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机制,优化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服务管理。
第二节 促进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发展
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慈善等事业。完善困难群体主动发现机制。健全精准识别、需求评估和精细服务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合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相衔接,健全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低保标准与当地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机制。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强慈善事业监管,推进阳光慈善。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均等。
第三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优化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住房—商品房”多层次梯度化住房供应体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因地制宜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效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引导房企向“品质商品房开发”转型,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升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水平,打造高品质居住环境。
第四十章 关心关爱重点群体发展
第一节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解决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和就业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教育和安全,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深化家庭教育,创建儿童安全成长环境,建立健全儿童意外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严厉打击学生欺凌、性侵害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第二节 推动青少年全面发展
高水平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打造青年友好发展平台、特色空间,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成长成才。实施“文化育青”工程。持续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引领青年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提高青年受教育水平。实施“产业引青”工程。加大青年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搭建青年建功立业平台,完善“青创计划”实施机制,优化创新创业服务,规划建设提升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激励青年投身科技创新。实施“环境聚青”工程。丰富青年发展政策体系,优化青年友好空间布局,强化“青年驿站”服务。加大青年住房保障,完善青年活动阵地功能。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实施“服务暖青”工程。实施青年民生项目,优化婚育环境,提升“童伴计划”等服务质效。支持高校学生来广开展社会实践,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三节 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渠道,推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完善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提高城乡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水平。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持续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无障碍服务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第四节 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加强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权益维护等工作。健全与服役贡献挂钩、与个人德才匹配的接收安置机制,提高退役军人安置满意度。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同发展,以优质创业主体带动更多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引导退役军人施展专长,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完善抚恤优待、关爱帮扶机制,创新优抚事业单位服务管理模式,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强化退役军人思政引领,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多方面浓厚尊崇英烈氛围。落实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提升军供保障能力,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专栏24 社会服务保障工程
(一)妇女儿童服务保障。推动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区提升或建设妇女儿童中心。扩围提标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实践基地。
(二)残疾人服务保障。建设残疾人托养项目,力争建成市级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1所。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质改造烈士纪念设施2个、“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5个。
(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规划改造市青少年宫,建设一批“青年驿站”。
(五)社会福利服务保障。推动市儿童福利院升级改造。新建广元市雪峰殡仪服务站,异地扩建雪峰公墓(杨柳人文纪念园),改造提升一批县殡仪服务设施。
第十一篇 持续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提升生态产品价值,优化人居环境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梯次推进美丽广元建设全域覆盖,争创全国美丽城市建设试点。
第四十一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
第一节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
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新机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管控。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企业参与“碳足迹”“碳标签”评价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严控散煤使用,推动天然气高效利用。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构建水电和新能源高占比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入实施“电动广元”行动,拓展终端用能电气化场景。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两高”项目,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制造业绿色化、清洁化改造,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支持广元经开区、省级开发区建设低碳园区、低碳工厂,争创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力争在国省级零碳园区建设上实现零突破。推进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提高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进一步普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发展低碳建筑材料。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和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开展碳排放达峰路径动态评估,增强极端气候风险应对能力,推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第二节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分类施策提升能源系统整体能效,推进水资源、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粮食产后全链条节约减损,实施重点行业节水节地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单位GDP资源消耗持续下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发展再生铝、汽车回收、电器电子产品和动力电池回收,建设覆盖城乡的分类回收、分拣集散一体化体系,打造区域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进广元经开区等国省级开发区深化循环化改造,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园区。推广“种养结合、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构建农业废弃物全链条利用体系。
第三节 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绿色生产引领绿色生活,深化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探索零碳微单元建设,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共享单车覆盖率。促进塑料垃圾源头减量,限制一次性消费品使用,推进“以铝代木”“以竹代塑”,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节水行动、光盘行动。引导消费向低碳、环保转型,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居民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建设绿色生活教育基地,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专栏25 全面绿色转型工程
(一)园区低碳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争创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力争在国省级零碳园区建设上实现零突破。推动昭化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电解铝节能降碳改造、煤焦化节能降碳改造、水泥建材节能降碳改造、水晶饰品产业集群节能降碳改造、城区照明配电设施节能改造等项目。
(三)能源低碳转型。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煤矿升级改造项目。 (四)资源循环利用。建设旺苍20万吨退役光伏组件循环再利用产业园区,实施绿色再生铝循环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项目,建设剑阁、青川、利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第四十二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加强工业源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强移动源管控,强化车、油、路、企综合整治,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深化扬尘源治理,推进绿色文明施工,提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面源污染防控,禁燃区严禁露天焚烧,规范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交通、施工等噪声源监管。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协同防治输入性污染。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参与川陕甘交界城市“大气会商”。完善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
第二节 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加强河湖水流连续性、空间完整性和水利功能保护,建立健康水生态体系。加强水生态与水源地保护。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推进嘉陵江、白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持续打好小流域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涉水专项整治,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加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争创国省级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治理,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完善污染排放监测体系。构建天地一体、全域覆盖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落实嘉陵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
第三节 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治理,推动土壤健康和有序利用,促进未污染土地土壤保护。深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废弃农膜、农药与化肥包装物回收利用。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严把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环境准入关口,推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工业固废、危废、医疗废物、农村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置能力,全面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重点地区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弃物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控。有序推进矿山转型升级,系统整治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渣问题,推进矿山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健全一体化治理机制。构建土壤环境大数据平台,推动土壤污染监管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持续提升核与辐射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第四节 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项目辅助研判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运用,对拟建项目选址合理性进行辅助研判。完善污染排放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总量控制与减排挂钩机制。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应急监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衔接机制,建立分级响应、多部门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体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专栏26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美丽广元建设。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和一批美丽细胞,整县建成美丽乡村4个,国家美丽河湖建成率达65%,建成4条美丽河湖,推进插江申报国家级幸福河湖。
(二)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实施大气污染监测预警溯源及协同管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开展水泥、焦化、砖瓦、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深度治理,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替代、“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程。
(三)水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沿江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嘉陵江流域(广元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渣场等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矿渣堆整治项目。
(五)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成南山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厂、汇峰建筑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生产线、东坝雁栖弃土场、川北建筑固废碳减排智能化利用建设等处置设施项目。
(六)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及收转运体系。
第四十三章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第一节 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立足本地山水脉络与自然禀赋,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分区分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嘉陵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一体修复、秦巴山脉生态系统保护和嘉陵江生态廊道系统建设等重大工程。聚焦坡耕地、侵蚀沟等重点区域,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针对干旱河谷和石漠化潜在区,开展植被恢复与荒漠化整治。深化河湖长制。推进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东河、南河等生态廊道建设和湿地水域保护修复,提升河流水生态功能。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深入推行林长制。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优化翠云廊古柏群生存环境。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在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第二节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保护管理机制,提升空间协同保护效能。优化自然保护地布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边界优化和功能区调整,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持续开展“绿盾”行动。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强化栖息地连通性修复,建好大熊猫科普教育基地,促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原住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统筹推进各类自然公园建设。加强自然公园内森林、湿地、地质遗迹等风景资源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合法合规适度配套生态绿道等设施。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采取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野外回归与监测等措施,促进大熊猫、四川羚牛、川金丝猴、珙桐、水青冈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复壮,强化遗传资源保护。完善监测巡护体系。加强米仓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科研监测、野外管护管理水平。
第三节 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四库”
聚焦嘉陵江干支流沿岸森林存在的“天窗”“断带”及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系统推进水源涵养林与水土保持林建设,持续巩固提升生态屏障功能。依托生物多样性、优质森林资源与自然景观,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深化林旅融合发展模式,实现森林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高效转化。优化林粮产业空间与品牌结构,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强化林粮产品精深加工与品牌建设,全面提升高质量林粮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科学实施森林碳汇能力提升工程,落地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森林固碳增汇项目,积极推进秦巴山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培育以碳汇为核心的绿色低碳产业新业态。实施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统筹推进“水、钱、粮、碳”四库联动建设。
(紧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