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日期:06-30
本报讯(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婷 黎娟)6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讲座,传达了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港澳台)工委关于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促进农民增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促进农民增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