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擦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金字招牌”
日期:06-24
本报讯(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欣)6月23日,我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照即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交流座谈,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明确贯彻路径、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全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民族工作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大家要从政治高度、法治维度、实践深度,充分认识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重大意义;坚持实干笃行,推动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强化组织实施,凝聚形成强大合力,以铸牢为主线、以创建为抓手、以交融为目标,持续擦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金字招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族团结稳定根基。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五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论坛精神,利州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树人中学、市伊斯兰教协会、青川县蒿溪回族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