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海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发公司)拟收购四川海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望建设公司)100%股权及其名下全部资产,收购事宜正在依法推进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就相关债务事宜公告如下:
1.债权申报期限:请海望建设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邮戳日期或送达签收日期为准),向海望建设公司主张权利或申报债权。
2.主张权利和申报方式:债权人需以书面形式主张权利或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详细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并附上证明债权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借据、判决书等,同时注明债权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债权性质、债权金额、到期日等关键信息。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158898217@qq.com的方式提交。
收件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六楼
收件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18784905127
现场递交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六楼综合部
3.债务处理:本次股权及资产收购完成后,海望建设公司在收购前所发生的债务将由海望建设公司的原股东朱文旭、王晓红负责承担所有清偿。交发公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连带、继承、补充、保证等一切责任)。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