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6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日期:04-14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重点防洪城镇防汛责任人,以及主要江河、中型水库(水电站)、在建中型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在200至2000人)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同时,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本地区其他河流、小型水库(水电站)、堤防、城镇等防汛抗旱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附件:1.广元市各县(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广元市重点防洪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3.广元市主要江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4.广元市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5.广元市在建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6.广元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在200至2000人)防汛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 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