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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广元日报

对乱摊派要敢“摊牌”

日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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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理论大视界       上一篇    下一篇

□任小昌

12月19日,笔者在川北地区的县乡走访时,听闻某系统举办干部职工运动会,这对于活跃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强健体魄、增进友谊是一件有益而无害的好事。但有的牵头单位却给下级单位摊派不合理的场地费,让占用场地资源少的单位既头疼又无奈,只好忍气吞声,在当地干部群众中产生了负面效应。为此,该地上级部门对不合理的摊派进行“摊牌”,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了有关人员,赢得了叫好声。

依理来说,根据各个单位组织队伍规模大小、使用场次多少,合情合理分摊一些费用,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却硬要按照所谓的权限大小进行不合理的强行摊派,这就是一种乱摊派。乱摊派是一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之外,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无偿地、非自愿地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的行为。究其根源,这是特权思想在作祟,是一种典型的不正之风,更是整治形式主义的不彻底和反弹。

听之任之会留下隐患。对乱摊派的场地费,有的两三千元,有的四五千元,对于一个单位看似金额不大,是一件小事,实则是一件大事。有的实权部门用权力大小实行“指标压人”,进行强行摊派,本质上是“权力”背后的“任性”,下级单位及人员只能接纳,带来的隐患不可小觑。这可能会让权力部门失去权威性、公权部门失去公信力,是党规党纪不能容忍的;也可能会让基层上行下效、小疮长成“瘤”,渐渐失信于民,从而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给基层治理带来不利影响,让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效流失。

敢于“摊牌”是亡羊补牢。摊牌就是亮出手中“底牌”。正人先正己,对于乱摊派者“摊牌”是一种敢于纠错、知错就改、严于执纪的具体表现,不留灯下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根治乱摊派,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强化基层减负,以权力清单方式划清边界,让基层有依据有底气说“不”。在制度上,要进一步规范源头、堵塞漏洞、划清界限,消除乱摊派任务的模糊地带;在行动上,对各种乱摊派露头就打,铲除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思想上,要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安全弦、底线弦,扭紧“摊派思维”的阀门,把工作精力全心用在为民行权、为民解难、为民办实事上,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地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