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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10812103207GB00033号等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日期: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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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自然资朝告〔2025〕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叫价(万元) 加价幅度

510812103207GB00033号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荣乐村四组 11799.95㎡(合17.7亩) 商业用地 容积率≤0.6;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6米—+18米。 40 166 826 10万元/次或10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3207GB00032号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荣乐村四组 19990.97㎡(合29.99亩) 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1

510812102202GB00006号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工业园区 72615.77㎡(合108.92亩) 工业用地 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 500 2498 10万元/次或10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4202GB00020号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工业园区 34837.5㎡(合52.26亩) 工业用地 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 240 1199 10万元/次或10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4200GB00010号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工业园区 64386.06㎡(合96.58亩) 工业用地 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 446 2228 10万元/次或10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3201GB00023号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曾家社区 二组、三组 23746.75㎡(合35.62亩) 交通场站用地 (停车场) 其他详见广自然资朝规条(2025)24号 50 319 1592 10万元/次或10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3200GB00050号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曾家社区七组 10660.41㎡(合15.99亩) 公园绿地 其他详见广自然资朝规条(2025)29号 50 92 459 5万元/次或5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4207GB00016号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中子工业园 29788.13㎡(合44.68亩) 商业用地 容积率≤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0米。 40 540 2699 10万元/次或10万元整数倍/次

510812103201GB00020号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曾家社区三组 19851.36㎡(合29.78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10%) 容积率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不能申请竞买城镇住宅用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大于等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7日17:00前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8日11:00前,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25年12月18日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18日12: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2月18日15:00在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

七、其他需公告事项

(一)宗地原址现场展示,我局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并接受宗地瑕疵。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三)其他说明事项:①宗地成交后,受让人在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让人朝天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②未按合同缴清价款,交地时间顺延,出让人朝天区人民政府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交付为现状移交。③受让人必须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诱发地质灾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受让人自行负担。④出让价款不包括契税等其他办证所需费用。⑤受让人缴清全部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负责向受让人办理正式交地手续;受让人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缴清全部应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交地时间顺延,出让人朝天区人民政府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不得以顺延交地为由申请延期缴纳价款或免缴因未按期缴纳价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受让人接收土地之日起1年内必须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及地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川朋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汪先生 0839-8622373

谢先生 0839-8610650

吴先生 0839-3260100

(三)公告途径:

1.《广元日报》

2.中国土地市场网

( www.landchina.com)

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gyct.gov.cn/)

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zrzy.cngy.gov.cn/)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s://www.gyggzyjy.cn/ggfwpt/subpage.html)

九、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朝天支行

3.账号:2309446909121905459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川朋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