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干部岂能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日期:11-05
□张鸣
据《人民日报》近日报道,四川省什邡市查处一起基层干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43个村(社区)的119名村(社区)干部隐瞒真实收入,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助金共计150余万元。此案反映出部分基层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松弛,失业保险金发放端与基层任职信息端之间形成的“数据孤岛”,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提供了操作空间。
之所以会出现基层干部既拿财政补助,又领失业保险金“两头占”的情况,可谓“主观”与“客观”交织。主观上,是部分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淡薄和侥幸心理作祟。如案例中的村干部王林,从原工作单位离职后,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对相关政策内涵理解不清,“只当是一笔福利”;回村任职后,虽自觉已不符合条件,却因“没人提起”而选择沉默,甚至有人见他人领取便跟风效仿,将政策性资金视作可以“浑水摸鱼”的“唐僧肉”。这暴露出部分基层干部对民生资金的公共属性、严肃性认识不足,纪法观念的“弦”未能时刻绷紧。客观上,则是制度衔接存在漏洞与信息壁垒形成了监管盲区。人社部门审核失业保险金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而村干部群体多无劳动合同且自行缴纳社保,在系统中往往显示为“符合资格”。更关键的是,村干部的任职动态信息未能与人社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实时共享互通,导致经办机构无法及时掌握申领人就业状态的变化,使得“在职领失业金”的荒诞现象在技术上成为可能。
失业保险金等民生资金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救命钱”,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基层干部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政策缝隙“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种“微腐败”行为,透支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动摇的是执政的根基。若任由此风蔓延,必然导致“破窗效应”,损害干群关系,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失业保险金的设计初衷是“保失业、促就业”,其发放对象有明确的失业状态界定。然而,由于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动态监测手段滞后,使得政策在执行环节出现了靶向偏移。这不仅造成了国家资金的流失,更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失业人员未能及时足额获得保障,违背了政策的公平性原则。什邡案例警示我们,民生政策的落实必须建立全流程、动态化的监管闭环。如何让每一位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清晰理解政策的边界、权力的红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是干部管理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对于身处政策执行末梢的基层干部,更需加强培训,使其成为政策的“明白人”。
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此类问题绝非个例,各类社会救助、补贴发放领域,都可能因部门间信息阻隔而面临被违规冒领的风险。查处个案不是终点,推动系统治理才是关键。
一方面,要推动以案促改,扎紧制度的笼子。要深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核查机制,通过信息系统升级、增设在职人员申领提示和阻断功能、数据共享与交叉比对等,动态预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的转变。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硬约束,从根本上压缩权力寻租和操作随意的空间,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同时,要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将民生资金的发放情况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村(社区)干部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要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党性党纪和廉洁履职教育,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管住“微权力”,确保每一分民生资金都用在刀刃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