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彪)10月16日,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据悉,2025年10月20日—2026年2月28日为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通告明确了居民医保缴费的4种方式,即:银行代扣代缴(已经与税务部门或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通过批扣缴纳)、线上缴费渠道(省电子税务局、“广元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行APP等网上渠道缴纳)、线下缴费渠道(通过开通医保业务的银行、邮政、大病保险公司服务点、医保税务服务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渠道缴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在广元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通告还明确了特殊群体资助相关标准。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1—2级残疾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员资助标准为300元/人/年,个人缴纳100元/人/年;3—4级残疾人员资助标准为100元/人/年,个人缴纳3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