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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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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高邮日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日期: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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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一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城志  记者 居佳佳)13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长郑志明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主持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怀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薇、王庆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曾俊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高邮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高邮街道工委委员名单》和有关辞职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张秋红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张秋红指出,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民主表决、宪法宣誓等“关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张秋红强调,新设立的高邮街道工委要认真落实决定要求,依法履职,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任职同志要尽快进入角色,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四区”建设精彩开篇、锻造未来扬州“顶梁柱”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