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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高邮日报

国网高邮市供电公司关于长期不用电高压用户销户的公告

日期: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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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尊敬的有关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资源配置,强化供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长期闲置电力设施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公共利益,经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高邮市供电分公司核实,存在以下用户连续六个月以上无用电行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现将用户清单公告如下:

  公告期自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3月8日。公示期内,相关用户如有异议或需保留用电资格、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请持用户身份证明文件、用电权证等相关资料,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00)前往我公司属地供电所或指定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提出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后,对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无有效异议的用户,我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依法办理销户手续,拆除相关计量装置、接户线路及附属电力设施,解除供用电合同关系。后续该类用户若需恢复用电,须按照新装用电流程向我公司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完成相关设施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用电手续。

  咨询联系电话:[0514-84062284](工作日接听)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通湖路699号]

  特此公示。

  国网高邮市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