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任命杨国庆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赵剑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张戴旭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张继东的高邮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
任命杨国庆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赵剑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张戴旭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张继东的高邮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