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事纠纷中落实心理疏导协作机制
日期:12-22
本报讯(通讯员 管小天 王韵 记者 郭萌)近日,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在家事纠纷中建立心理疏导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心理疏导在家事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婚姻家庭纠纷源头治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此次出台的方案适用于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抚养权纠纷、申请指定(变更)监护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对象为适用范围的案件中存在心理抑郁、创伤或沟通障碍的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
据介绍,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将建立畅通、高效、规范的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协作长效机制,通过心理疏导介入,缓解当事人情绪,修复家庭关系,提升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和审判质效;加强对家事纠纷中当事人的心理关爱和权益保护,特别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积累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工作经验,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工作模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