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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高邮日报

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

日期: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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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维护缴存人切身利益,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将对全市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封存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包括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担保、账户被冻结、离岗再就业和其他原因暂不得注销的账户)。

  二、领取方法

  (一)请各缴存单位通知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尽快办理长期封存账户(睡眠账户)销户提取事宜,并对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准确的(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出具缴存人信息修改申请表进行修改。

  (二)缴存人可关注“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也可拨打12329热线咨询本人账户是否满足封存6个月及以上条件。

  (三)缴存人留存个人信息不准确、无法确定与公积金账户关系且原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需出具原缴存单位有关材料(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离职证明等任意一项),确认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信息修正和销户提取手续。

  (四)缴存人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请至新开立账户的公积金中心或通过可通过“微信/支付宝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转移接续”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新就业单位的,应办理账户转移或合并手续。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请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至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窗口(高邮市文化宫路14号)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线上办理:关注“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线上服务”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在“提取业务”中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封存(离职)提取”或“退休提取”进行操作即可。

  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人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早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特此公告。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