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流动摊点专项整治的通告
日期:11-21
为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品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高邮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
高邮市中心城区具体范围:包括高邮街道、高邮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内城镇建设集中连片区域,北至东平河,南至S333省道,东至京沪高速,西至京杭大运河(含运河西堤风光带)。
二、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
(二)重点整治流动活禽宰杀、水产品交易行为;
(三)整治景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周边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行为。
四、整治要求
流动摊点经营者不得沿街随意叫卖、占道经营,严禁露天交易活禽及水产品,杜绝一切影响市容秩序、妨碍行人与车辆安全通行的行为。鼓励经营者进入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活动,自产自销类经营者,可入驻市场内自产自销专区规范经营;现做现卖食品经营者,可按规定申请进驻指定疏导点经营。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撤摊撤点、入室规范经营,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对拒不整改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举报电话:84664110。
特此通告。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