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慈善法》实施一周年,重点变化解读
日期:09-05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新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增设的应急慈善专章有哪些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规定:“建立应急状态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引导慈善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鼓励慈善组织建立应急机制和协作机制。”“规范应急慈善的特殊程序,对应急慈善活动的补备案、信息公开等作出特殊规范。”“明确便利应急慈善的义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为应急慈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义务。”
2.慈善捐赠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参与重大国家战略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个人求助行为是如何规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附则中第一百二十四条专门增加个人发布求助信息和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制度,“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