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日清 通讯员/戴石球)近日,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进一步承接湛江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提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方案》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能力提升,旨在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实现安全理念显著树牢、责任体系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基础显著夯实的目标,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根据《方案》内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紧紧围绕提高企业“人、机、环、管”4个要素的质量,部署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此,《方案》共提出十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十大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深刻吸取2023年事故教训,新增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加强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检查,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为保障工作落地见效,《方案》还提出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定期研究调度、抓实责任清单、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考核巡查、强化督查督办九项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