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展夜间执行专项行动
日期:09-03
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日前,城关区人民法院为切实维护胜诉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夜间执行专项行动,对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再挥“利剑”。
据介绍,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申请人曾某、易某与俄某以150万元的价格针对“某酒吧”签订酒吧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曾某与易某将酒吧的经营权及控制权交给俄某。协议签订后,俄某未按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多次协商无果,诉至城关区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令被告俄某向原告曾某、易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150万元。该案被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俄某拒不接听承办法官的电话,且其名下亦无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城关区法院遂对该涉案酒吧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
8月29日晚,城关区法院10名执行干警到达涉案酒吧发现,该酒吧处于营业状态。看到执行人员到场后,被执行人俄某终于露面,并表示一直在积极和申请人协商付款事宜,经反复询问得知,该酒吧未通过对公账户进行收款,而是将款项直接付给新聘用经理的私人账户,以营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干警对被执行人法律释明,将营业收入转入私人账户涉嫌转移公司财产,但考虑被执行人态度诚恳,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决定暂不查封酒吧内物品,以便酒吧继续经营,最终促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俄某表示将一定积极履行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