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日期:08-31
拉萨融媒讯(记者拉姆次仁)8月2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情况。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格桑旺姆介绍,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累计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53件114人,依法批准逮捕32件73人;累计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119件289人,依法提起公诉85件194人;生态环境领域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件,其中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8件,非诉执行案件22件;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8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214件、民事公益诉讼69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857件,提起诉讼41件。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最高检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部署要求,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从源头治理角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创造良好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长江源头生态保护,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牵头与周边5个省(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恢复生态投入3625.4万元,清理垃圾6.5万吨、恢复河道1172公里、恢复污染水域312亩,保护被违法占用、破坏、污染的林草地、湿地、耕地、土地7725亩,补植复绿6338亩。全区检察机关积极保护区域蓝天碧水净土,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活动,巡河100余次,受理线索308件;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废弃农用薄膜“白色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等,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篇章。同时,从自然保护区入手,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西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设立方案》,在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35个林草局(保护区管理局)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一体化生态检察新模式。
全区检察机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上下联动,加强与相关单位履职互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保护西藏珍贵土地资源,守护青藏高原耕地保护红线。对于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处理,充分发挥系统内部优势,增强部门合力,启动“四大检察”研判机制,不断扩大“刑事+公益诉讼”多重监督的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