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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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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拉萨晚报

深刻理解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扎实推进西藏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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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理论交流       上一篇    下一篇

摘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民族理论方面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必然要求”,深刻阐明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四个必然要求”,持续推动西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关键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强大精神纽带,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建设的力量源泉和重要途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应有之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的根本之策和凝聚磅礴伟力之举,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主线和根本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个必然要求”重要论述内涵,持之以恒教育和引导全区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合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缔造和发展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以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为基本内容的中华民族精神。团结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历史告诉我们,各民族众擎易举、万众一心、勠力同心,则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安定、百姓安居乐业;反之,则国家内忧外患、江山支离破碎、社会动荡不安、人民饱受屈辱苦难。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根本条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实现各民族大团结,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才能实现各族人民的自由全面发展。

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处于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是全区各族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神圣使命,也是全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命运所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着力解决各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区各族人民越来越亲、越走越近,涌现了很多民族团结家庭、民族团结大院、民族团结社区、民族团结学校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各民族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我们要坚持把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最高利益,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全区各族人民深刻认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规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和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深刻认识居住在全区各地市的藏族、珞巴族等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与全国其他兄弟民族的关系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深刻认识没有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大发展,更没有西藏各族人民幸福的今天。只有全区各族人民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筑牢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自觉树牢中华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意识,共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才能有更加光明的前途和更加远大的希望,才能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和各族人民的具体利益。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长跑。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同时,也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世界步入动荡变革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新时代新征程上随时可能发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在这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确保中华民族在团结奋进中凝聚起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砥砺前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重要基石,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西藏作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承担着捍卫祖国西南边陲的政治责任,西藏安全稳定关系国家安全稳定,关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团结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西藏大局和谐稳定,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新时代新征程上,无论是应对国内外挑战、化解重大风险,还是抵御渗透破坏,促进民族团结,都必须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我们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宣传教育机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四史”和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三个意识”的学习教育、增进“五个认同”、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持续引导全区各族人民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发各族人民投身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动力,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合力。同时,各级党员干部树牢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自觉抵御渗透破坏,特别是防范民族宗教领域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才能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风险考验,才能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和谐,才能使西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掉队、不落伍,为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是我们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新时代新征程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不仅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更事关国家安全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途径。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自觉,才能夯实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

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和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相继出台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以及区党委、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意见,广泛开展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四讲四爱”“三个意识”“三个离不开”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呈现了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的新气象。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到西藏工作、学习、旅游的人数快速增长,使各民族交流交往更加频繁、更加广泛,民族交融更加深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民族事务部门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的体制机制,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不断为加强依法处理民族事务提供机制保障;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严防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风险;要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化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广度、深度,在交流交往交融中促进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持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的政治保证。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实际,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保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共推发展繁荣,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局面。

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解决好我国民族问题,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才能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强大的政治保障。

西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和平解放,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保障西藏各族人民权利和自由;进行改革开放,推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各族人民得到了自由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第六、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牢记西藏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民生问题的辩证统一,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六大行动”,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都服从服务于“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坚持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宗教工作的“五个有利于”标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程、藏传佛教中国化工程,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做细做实,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中共拉萨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