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做好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是保障群众“病有所医”的重要举措。6月2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决策部署,多举措推进全市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多类人群可在拉萨参保。
全民参保是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市医保局一直高度重视全民参保工作,通过完善政策、优化服务、打通系统、夯实责任,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市医保局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6710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为38154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45170人。
针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情况,市医保局工作人员龚布次仁说:“此次扩面,我市行政区域内就学的市外户籍各类全日制大中专在校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在学校所在地医保部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此外取得我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在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市民德吉卓嘎说:“我觉得医保扩面挺好的,以前受限不能参保的都可以参保了,大家在医疗方面都能得到保障,这都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好政策。”
龚布次仁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及参保登记表即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龚布次仁表示,根据医保扩面政策,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属医保经办部门登记参保,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在编宗教教职人员在寺庙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登记参保,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其他人员按规定参保。
据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新生儿等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所属地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办税大厅、微信城市服务、农行掌上银行、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申请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为其缴费。
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已延长至6月30日,目前,距离参保登记截止时间仅剩3天,市医保局提醒,全市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好参保缴费义务,共同推进我市全民参保计划,确保人人看病就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