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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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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拉萨晚报

拉萨2人被骗225万元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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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拉萨融媒讯(记者杨璐)“我首付95万元,想从‘房屋中介’格某、单某手中购买一套别墅,并签署了购房合同。付款后不久,发现购房合同是伪造的,现在格某、单某也消失了。”今年3月4日,市民马先生前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警时说。

鉴于案情重大,经侦支队立即将此情况逐级上报。掌握情况后,市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经侦支队全面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团伙。为及时制止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可能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经侦支队立即向市公安局申请合成作战。3月17日,根据合成作战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在我市某餐馆内将犯罪嫌疑人格某抓获。

经进一步研判,民警了解到本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单某已潜逃至外省。3月25日20时许,办案民警跨省抓捕,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小区成功将其抓获。

调查期间,侦查民警还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前期以同样的手段向我市市民次先生“售卖”了一套别墅,并从次先生处收取130万元(一颗六眼天珠价值120万元、现金10万元)作为房屋首付款,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之前正预谋让次先生支付140余万元“购房”尾款。正当蒙在鼓里的次先生准备再次向犯罪嫌疑人支付140余万元“购房”尾款时,被办案民警成功拦截。

经查,犯罪嫌疑人格某和单某为追求奢靡生活,合谋伪造多处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及相关票据,先后从受害人马先生、次先生处以“中介”“房东”的名义出售房屋,共骗取225万元。目前,该案嫌疑人已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进一步侦办和追赃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

拉萨警方提醒,在签订房屋转让、转卖、转租等合同时,对手续的规范和步骤一定要事先了解,可向有关专业部门咨询,或找专业的房屋中介公司帮忙;签订类似合同时一定要了解合同方真实、确切的信息,必须有书面证明,切勿随意与任何人私自签订房屋转让、转卖、转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