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日期:05-07
(上接第一版)安全生产举报经核查属实并经举报者本人申请,给予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或提供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领取。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合理理由的,可以延长30日领取奖金;举报人主动放弃奖励的,终止奖励程序。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副队长杨卓说:“《办法》实施过程中,我们接到举报后,属于我部门监管行业领域的我们积极办理,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如果不属于我们监管的领域,我部门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进行举报。”
据了解,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发挥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作用,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