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公安集中销毁2500余箱烟花爆竹
日期:04-14
图为4月11日,我市公安机关集中销毁烟花爆竹现场。拉萨融媒记者 杨 璐摄
拉萨融媒讯(记者杨璐)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4月11日,拉萨市公安机关集中销毁2500余箱烟花爆竹,全力消除我市各类危险物品安全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群众安全。
为确保此次烟花爆竹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堆龙德庆区公安局、城关区公安局分别对待销毁烟花爆竹的种类、特性、数量制定了详细的销毁实施方案,并由我市烟花爆竹协会聘请专业人员采取燃烧法进行销毁。当天,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属地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前往堆龙德庆区高争水泥厂矿山,开展集中销毁,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前往现场指导销毁工作。销毁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销毁后的烟花爆竹残渣进行深度掩埋处理,在清除安全隐患的同时,确保我市自然环境不被破坏。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黄鹤介绍,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是2023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拉萨市公安机关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查获的。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500余箱,涉及种类主要为礼花类、鞭炮类、玩具类80余种,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行政处罚4人(其中2人行政拘留15日,2人行政拘留10日)。此外,当天销毁的烟花爆竹还包括仓库内部分过期、损坏的烟花爆竹。“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治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黄鹤说。
在此,公安机关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有风险,广大市民要向具备销售资质的商家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发现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