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十二届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拉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2022年12月9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十二届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拉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