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12月29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关于公布湖南省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清单的通知》。
通知提出,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给,是协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在确保基层可采购范围品规品类全包含、质量层次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基层可采购范围到16602个药品(占截至2025年底挂网活跃区药品总数的84.77%),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牵头医院统一采购的不受基层采购范围限制,能够更好促进基层合理使用价格适宜的各层次各类别药品,更好实现上下级医院用药衔接,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日常用药需求。下一步,省局还将进一步扩大基层药品采购范围,进一步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增进基层群众健康福祉。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采购行为,依托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立医药价格监测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通报,对发现药品交易价格和采购行为异常,以及临床用药供应保障不足等情况,及时反馈和处置。
根据通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研究、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优先采购同质量层次质价相宜药品,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费用负担。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内部程序要求,在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清单内、但未纳入2025年采购范围的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可采购至2026年1月31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及时采购新增纳入的相关药品,同时杜绝突击采购囤货行为,现有清单外药品应于2026年2月1日前实现销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