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高考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全省体检工作须于2026年3月16日前完成,复检、仲裁及信息上报等工作也划定明确时限。
根据通知,各体检单位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高考体检结论直接关系考生报考专业,体检结论将存入考生个人档案。要落实专人配合体检单位严格校核考生身份,防止替检。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制定告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的办法。体检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确认无漏检、漏填项目后,体检表交由考生阅知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保留好考生自行放弃权利(包括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等)的相关证据材料。
通知提醒,参加高考体检的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所有规定项目的检查,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要特别加强对报考各类单招、艺术类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宣传,避免发生漏检和错检等情况。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对于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高考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如没有既往病史或者残疾状况须填写“无”。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真实性负责,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同时,要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场次,提高体检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对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此外,军事院校体检、定向培养军士体检、公安院校体检体能测试等工作,将由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体检对象
凡报名参加湖南2026年以下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同)的考生;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
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或免试)以及单独录取[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卓越计划(北京大学)、物理攀登计划(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单招和消防单招等]的考生;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西藏、新疆内地班等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体检时间
2026年3月16日
全省高考体检工作统一要求在2026年3月16日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州)教育考试院自行安排。
2026年3月31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安排,复检工作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须汇总所属县(市、区)所有考生的体检信息,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体检数据。体检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市(州)提交修改体检数据的申请。
2026年4月9日
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考生须于2026年4月9日前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提出对复检结果的仲裁申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