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央视 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
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相关情况。专项行动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惩戒了一批违法主体,以“执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
强化重大案件查办。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工作主线,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垄断问题。
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升经营效率。
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48起,纠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问题。
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8个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
例如,有的平台企业要求平台内商家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
又如,有的平台算法不公开、不透明,“算法黑箱”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平台企业重要的合规目标,并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垄断行为的发生。
刘健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指引总结执法经验,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
刘健表示,平台经济具有独特的商业逻辑和行为模式,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如何科学划定行为边界较为复杂。监管部门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和合规保障,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部分药品降价超九成
在为期三年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中,药品领域为执法重中之重,成效也最为显著。
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行动聚焦短缺药、急抢救药等关键品种,坚持“严处重罚”原则。三年来共查处重大典型案件12起,罚没款总额超24亿元,其中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推动部分药品降价超九成,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这些垄断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比如,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并在该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
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整治力度,查处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等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降低了下游用户生产成本,保障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聚焦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关键小事”,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推动涉案主体提质降费,让群众“得实惠、有选择、享公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