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5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潇湘晨报

资本市场重要法规征求意见

日期:11-29
字号:
版面:(A07):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据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11月28日宣布,已研究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规定》),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证监会还研究起草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现同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实施机构应当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依法“留痕”

    实施办法共25条,主要包括监管措施的种类、监管措施的实施原则、实施监管措施的一般程序要求、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等内容。

    证监会信息显示,监管措施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监管措施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为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实施办法,拟以规章形式对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作出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列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十四类比较常用的措施,并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作为兜底规定。

    根据实施办法,实施监管措施,应当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程序,应当及时矫正违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与危害后果扩散,坚持风险防控与教育相结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风险大小相当。监管措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实施办法提出,实施机构应当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依法“留痕”;监管措施需要现场执法的,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实施机构一般不再对该违法行为采取监管措施,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另有规定或者违法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尚未消除的除外;参与实施监管措施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实施监管措施应当查明事实,全面收集有关证据;实施监管措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为确保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风险,在特定情形下,不立即采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措施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影响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实施机构可以当场或者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不受事先告知程序的限制;存在确实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等特殊情况的,经实施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不适用实施办法关于事先告知的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决定的作出及执行要求。具体来看,明确监管措施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明确监管措施决定作出后的公开要求;明确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送达程序;明确当事人对监管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当事人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并完全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实施机构不再对其同一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明确在监管措施实施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明确基金管理人多方面要求,强化监管责任

    根据公告,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投资于商业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以取得商业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利,运营管理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并将主要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申请募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拟任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健全有效的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管理、资产运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申请募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拟持有的商业不动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聘请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提供评估、法律、审计等专业服务。申请募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注册申请材料。

    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拟持有的商业不动产应当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权属清晰、范围明确、关键合规手续齐备,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主动履行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专业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明确受理条件,加强对当事人的诚信约束

    实施规定明确受理条件,完善办理程序,加强对当事人的诚信约束。

    受理条件方面,根据国务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规定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一是当事人缺乏交纳承诺金的能力;二是当事人拒绝、阻碍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三是当事人被列入证券期货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修复;四是当事人曾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自承诺认可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未逾1年;五是中国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为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其他情形。

    完善办理程序方面,实施规定明确了“经过必要的调查”的执行标准,完善了申请材料要求、补正申请的程序规范,以及内部征求意见程序等。

    为提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严肃性,实施规定明确,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利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恶意拖延调查、审理程序,向第三方泄露协商内容,打探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案件办理信息等行为,属于国务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此外,按照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精神,结合实践经验,实施规定明确,在考虑国务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因素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