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记者11月19日获悉,根据最新《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为进一步降低行政相对人负担、推动ETF高质量发展,证监会优化ETF注册及上市审核流程,取消了ETF注册环节提交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要求。沪深交易所也相应修改自律规则。
通报称,即日起,对于跟踪成熟指数的ETF产品,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向证监会申请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和要求,向交易所申请发售和上市。对于具有创新要素产品、复杂产品、新指数产品化等少数情形,通报作了专门安排。
记者了解到,交易所对基金管理人开发ETF进行审核并出具无异议函的做法自ETF发展初期就有,主要是对相关ETF具备开发条件,可在交易所网上发售、上市交易,且申赎安排、交易安排已经基本成熟的确认,以避免ETF注册后因相关条件不具备而导致无法募集发行及上市,相关无异议函要求在交易所自律规则层面也有体现。近年来运行整体顺畅。
根据通报,即日起,对于跟踪成熟指数的ETF产品,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向证监会申请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和要求,向交易所申请发售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