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湖南法院网11月19日消息,近日,常德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案件。 摄影师周某为吸引客户,在其小红书账号上未经授权发布了由原告李某拍摄的一组婚纱摄影作品。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周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布内容时,使用他人图片需获得明确授权,以避免侵权风险。
本报综合 湖南法院网11月19日消息,近日,常德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案件。
摄影师周某为吸引客户,在其小红书账号上未经授权发布了由原告李某拍摄的一组婚纱摄影作品。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周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布内容时,使用他人图片需获得明确授权,以避免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