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健康委29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更好地在城乡社区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优质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医疗科(全科诊室)、慢性病一体化门诊等为主体,整合预防、诊疗、随访等服务功能(含中医),可设立分区合理、动线流畅的“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对辖区居民开展慢性病预防、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负责对接转诊服务,为本机构发现及经上下转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负责本机构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信息汇总、分析及流转;引导有需求的慢性病患者签约家庭医生。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或上级医院统筹医院的专病科室,加强慢性病危象及严重并发症患者管理,协调机构内就诊及上下转诊,根据居民意愿及时汇总、推送管理的慢性病患者信息至相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内慢性病用药种类,支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慢阻肺病等慢性病药品配备工作,保障慢性病患者获得长期处方服务和缺药登记配送服务。加强医保政策协同,按规定做好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保障工作,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服务的参保患者,探索按人头付费和慢性病管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