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我国有近60%的高中学生,是在县域中学读书,县中办得好不好,关系到1670多万学生的成长成才。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适应学龄人口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布局更加合理,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机制更加完善,市域内普通高中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优质特色多样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愿望。
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中考改革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
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省属、省会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合理确定县中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跨区域抢挖生源。
不得利用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
针对目前县中存在的在校学习时间过长,双休日、节假日违规补课等问题,《行动计划》就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省为单位明确高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寒暑假时间。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午休、晚间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寄宿制县中结合学生实际,统筹安排好学生起床就寝、早操早读、晚自习和课外活动,防止超长时间学习和挤占正常休息时间。省、市建立监测制度,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三年课程,开齐开足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展校园体育、科技、艺术、阅读、演讲等社团活动。
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完善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系统培养。落实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教学要求,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强化学科实践,开好理化生等实验课。
其他措施
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本报综合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将持续增长,预计2029年达到峰值。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教育资源扩容行动,要求建立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开展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结合人口流动等因素,综合研判、精准预测省、市、县学龄人口和学位缺口,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每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优化学校空间结构,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开辟学生活动场地,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新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确保新增学位供给。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闲置资源举办普通高中。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闲置社会用房,为学校补充校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管理服务。
以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新建一批县中。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及教育教学设施标准,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既满足渡峰学位需要,又防止过峰后闲置浪费。新建学校选址要充分考虑抗震和防灾需要,确保建设安全。
重点补齐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短板
本报综合 当前,部分县中存在办学条件不达标,学校校舍陈旧老化、设施设备简陋,无法适应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等问题。
《行动计划》专门提出实施办学条件改善行动,完善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本地区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园房屋建筑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课程实施有关要求,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短板。升级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学科教室、实验设备、体育器械、照明灯具等教学条件配备。
发展改革部门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将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好生均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
让好老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
本报综合 目前,一些地区县中还面临着优秀教师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同时县中教师在能力素养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是县中振兴的关键。《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教师队伍提升行动,将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按规定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编制、岗位资源统筹使用、动态调配的管理机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加强教职工编制和师资配备,及时补充县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加强县中岗位设置管理,依法依规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县中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教师。探索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鼓励城区高中优秀教师到县中支教。加强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
“优师计划”等项目向县中倾斜。深入实施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统筹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和经验优势,提升受援学校教学水平。建立名师工作室、课程基地等,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打造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将县中教师作为在职提升学历层次的重点。组织国家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省、市、县分级开展县中各学科骨干教师、新任教师专项培训,建立梯次发展的教师成长体系。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工资待遇政策,激励县中教师安心从教、长期执教。坚持租售并举,创新和拓展教师住房保障形式,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项目适当向县中学校和教师倾斜。支持县中在薪酬管理、考核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在职称评聘、待遇保障方面给予县中教师更大支持。
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书记、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书记、校长选任程序,选优配强县中书记、校长。落实新任校长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要求。组织县中书记、校长到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改革深入、办学水平较高的城市学校跟岗学习、挂职锻炼、研学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