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层综治中心整合资源鼓励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
日期:09-27
本报长沙讯 9月26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进行发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条例在预防矛盾纠纷方面的措施,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一级巡视员段成钢介绍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围绕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条例》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在源头预防方面。《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明确要求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在隐患排查方面。《条例》提出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排查体系。排查主体上,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重点排查,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排查;排查方式上,明确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并强化重点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处置流程上,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调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在闭环管理方面。《条例》要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及时纠错。
在诚信引领方面。《条例》要求将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作为预防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强调依法及时公开重大政策、突发事件等信息,澄清不实信息,同时就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作了具体的规定。
省司法厅副厅长雷震宇从推动联动化解的角度指出,条例着力于构建共治格局、加强区域协作、优化解纷途径三个方面。它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责任体系,鼓励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形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在保障与监督方面,雷震宇介绍,《条例》明确各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统筹推动本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一站式”服务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范围,统筹建设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信息平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应用。同时,《条例》明确,对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所需经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主体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调解组织为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监督方面,《条例》明确各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作为有关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就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未落实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矛盾纠纷化解申请,未按规定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形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设立专门条款,为《条例》实施提供刚性约束。
记者章杨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