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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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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潇湘晨报

岳麓山橘子洲禁止擅自商拍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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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4):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综合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里能否擅自摆摊?能否随意商拍?能否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9月10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对上述问题都有所涉及。

    游客非机动车在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禁行

    对于景区交通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除景区内的环保型营运车辆、执行景区工作任务的车辆和执行消防救护等特殊任务的车辆以及其他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行驶。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内常驻单位和居民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该景区,以及游客机动车进入该景区停车场所,应当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景区内进行载客游览、观光等活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景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景区交通安全、畅通、环保。

    禁止燃放孔明灯等十一种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十一种行为:违反规划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修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填塞或者污染桃子湖、咸嘉湖、后湖、顺塘水库等;开山、采石、开矿、开荒、取土、围湖造地、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乱扔垃圾;燃放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野炊、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珍稀植物;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界碑、标志、标牌、坐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其他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活动。

    核心景区内擅自商拍拒不改正将罚款

    核心景区内除禁止上述十一种行为外,还禁止五类行为: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构)筑物;新迁入住户;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废弃物或者超标准排放污染物;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散发广告传单;擅自从事摆摊设点、照相摄影、游艺娱乐等经营活动。

    征求意见稿明确,擅自在核心景区内从事摆摊设点、照相摄影、游艺娱乐等经营活动,扰乱景区管理秩序的,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景区范围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北至龙王港、咸嘉湖一线,南至后湖、寨子岭南缘,东至橘子洲以东湘江中心,西至桃花岭北侧山麓,其中包括麓山景区(含新民学会景点)、天马山景区、橘子洲景区、桃花岭景区、石佳岭景区、寨子岭景区、后湖景区、咸嘉湖景区等。麓山景区、天马山景区、橘子洲景区以及岳麓书院与牌楼口之间牌楼路两侧各30米范围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

    橘子洲景区曾整治违规商拍

    近年来,不少景区为越来越没有边界感的商拍叫苦,橘子洲景区也不例外。

    “2023年,我们就注意到了违规商拍对游客体验造成了一定影响,2024年有愈演愈烈的态势,游客投诉也不少。”2024年,橘子洲景区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像广场是景区的核心地带,游客拍照打卡集中在这一区域,网上流传的最佳拍摄区域面积不大,违规商拍长时间占据拍摄这个位置,势必会对游客体验造成干扰,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一些商拍摄影师坐地起价,20元一张,5张连拍,最后拍出来的效果却很差,很容易引发纠纷。

    橘子洲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绿地等场所从事设摊经营、兜售、揽工等活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经营,破坏景观的,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依据这些规定,景区从2024年10月底开始全面开展旅游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像广场设立了执勤岗,游客可以直接找工作人员投诉。

    此外,橘子洲景区完善景区规章管理办法,修订游园须知、发布公告、发放风险告知书等文件,从管理层面明确“禁止任何未经景区批准的商业性拍摄行为”,对未取得在景区从事摄影、摄像特许经营许可的个人和公司进行劝导,情况严重时会出具法律风险告知书,要求多次违规商拍的个人或公司签订保证书。据中国旅游报

    如何提意见

    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csrd88668556@163.com。

    联系电话:(0731)88668556邮政编码:410013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