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10-1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日期:08-31
字号:大中小
版面:06 文旅       上一篇    下一篇

党中央明确提出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1.问:为什么要组织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答: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黑恶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2025年,全市命案同比下降22.21%。据调查,2025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为96.22%,同比上升近1个百分点。2025年全市群众安全感为96.99%,同比上升近2个百分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黑恶势力犯罪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复杂性特点,当前一些黑恶犯罪隐秘变形,正在从“网下”向“网上”、“显性”向“隐性”、“硬暴力”向“软暴力”、“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转变,需要下更大功夫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这是时代发展赋予的新使命。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需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

这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出的新要求。目前黑恶犯罪与互联网犯罪相互渗透、相互交织,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必须通过深挖彻查一批黑恶线索、攻坚突破一批重大案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是黑恶犯罪发展新趋势新特点提出的“必答题”。黑恶犯罪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严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危害更深、破坏更大、影响更广。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不断提高对新型黑恶犯罪发现、打击、惩处能力。

2.问:此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关系是什么?

答: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坚持集中性攻坚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此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2018-2020年三年专项斗争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基础上,针对黑恶犯罪新趋势、新特点开展的一次“升级版”深化行动。

3.问:此次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斗争是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依法严惩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重大复杂、办案阻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综合运用异地用警、提级管辖、专案攻坚等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取得新突破。

4.问: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法机关如何做到既公正司法又除恶务尽?

答:在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黑恶犯罪的各类证据,从侦办开始就注重提高取证质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司其职,依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性质。办案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政法机关严格依照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同时进一步强化黑财清缴力度,精准核查、追查涉案资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5.问:专项斗争期间,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有哪些安排部署?

答:扫黑除恶的关键在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长久以来我们秉持“扫黑必除伞、除恶必断根”的原则,坚持“一案三查”,既查黑恶势力犯罪,同步倒查背后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铲除黑恶势力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健全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同机制,做到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同步侦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对涉黑涉恶犯罪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重点督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6.问:在健全黑恶犯罪预防治理长效机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扫黑除恶我们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各行业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深挖线索、重点打击,全面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主体责任,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对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我们将着力强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网络治理,坚决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软件开发、“养号控评”“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上下游犯罪不法利益链条。对网络平台放贷乱象,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电信运营商、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依法监督力度,从源头防范涉债务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制发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督促、提醒、整改作用,推动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工作机制。

同时,着力推进农村宗族黑恶势力问题防范整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筑牢乡村振兴的基层组织根基。我们将选取群众举报数量多、涉黑恶警情多、治安状况复杂的重点区县,深化防范整治,消除治安乱点,防范黑恶犯罪向农村地区蔓延渗透。

7.问: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人民群众如何进行举报?

答:在这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群众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进行举报:

一是利用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转办。

二是通过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渠道进行举报。邢台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箱:xingtaisaohei@163.com。信函征集:邢台市信都区邢州大街3060号,邢台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政编码:054000。

三是各地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新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平台、举报邮箱等途径。举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请拨打纪委监委12388热线反映。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我们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启动提级抽查复核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