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土地,该宗地位于东升大街以南、旭阳路以西,宗地面积16925平方米(25.3875亩)。
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实施征收安置。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交到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人民政府,收齐后移交至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征收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人民政府主张权利,逾期不向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收回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其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公示期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4日止。
联系单位: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南院230室
联系电话:3897816 3901116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