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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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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法律援助是我们的靠山”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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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温暖       上一篇    下一篇

“太谢谢你们啦,不花1分钱就帮我要回了赔偿款,法律援助真是我们老百姓的靠山!”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款的郑金兰激动地说。

今年5月,在快递站工作的王敏(化名)来到新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她的婆婆郑金兰(化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拒不赔偿。经新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后,便为郑金兰指派了律师跟进,经法院调解,当场讨回医药费、车损、护理费等10000余元,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让身处困境的人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记者 韩肖杰

对方拒赔遇困境

4月的一个傍晚,骑着两轮电动自行车接孙女放学的郑金兰,因雨后路面湿滑,被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四轮车撞倒在地。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驾驶的车辆超出其使用区域的限制,不能在马路上行驶,且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被判定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郑金兰前往医院就医,经检查,右侧小腿骨折,膝关节半月板损伤,需住院治疗。而肇事者因车辆没有购买保险需自己承担全部费用,便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用。

5月5日,新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快递站工作人员、外卖员等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正在上班的王敏听完讲解后,第二天便带着相关资料前往新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解难题

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查阅审核相关材料,认为王敏婆婆的情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时予以受理,并指派武春柳律师承办郑金兰交通事故案件。

“我们先是申请调解,但是遭到对方的拒绝,于是,我们决定起诉。”武春柳回顾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当时,王敏的婆婆住院无法到场,新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李淑英和武春柳律师便上门提供服务。

在新河县人民法院,经过法官调解,对方最终向郑金兰转账10000余元,其中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帮助这个家庭解决了经济困难和危机。

武春柳说:“我们基本每个月都会到社区、学校、企业、快递站等场所开展法律援助宣讲工作,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志愿服务,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温暖。”

多维发力护民生

领取到赔偿款的郑金兰心怀感激,其儿媳王敏回到工作岗位后逢人就说:“多亏了咱们县里的法律援助中心,没花1分钱,就能打官司把医药费要回来,感谢国家的好政策。”

不久后,郑金兰康复出院,接送孙女上下学的任务又回到了她身上,日子又恢复了以前模样,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但她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因为她深刻感受到,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了。

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是我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讲工作,把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送到基层一线,让更多人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