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公告

日期:09-30
字号:
版面:04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十二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宗地位于东门里街以南、顺德路以东(不含顺德诚上诚项目)、开元路以西(不含牛市新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大街以北合围范围。宗地一占地面积761平方米(1.1415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858.04平方米。宗地二占地面积880平方米(1.32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902.53平方米。宗地三占地面积417平方米(0.6255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53.25平方米。宗地四占地面积903平方米(1.3545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160.93平方米。宗地五占地面积532平方米(0.798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58.24平方米。宗地六占地面积494平方米(0.741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98.06平方米。宗地七占地面积416平方米(0.624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84.51平方米。宗地八占地面积1930平方米(2.895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982.06平方米。宗地九占地面积314平方米(0.471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51.32平方米。宗地十占地面积126平方米(0.189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05.02平方米。宗地十一占地面积984平方米(1.476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28.98平方米。宗地十二占地面积532平方米(0.798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65.0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一并收储。

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由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实施征收安置。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收储合法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交到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收齐后移交至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上征收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逾期不向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收回该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和注销其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公示期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止。联系单位: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南院230室联系电话:38978163031686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