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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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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邢台交警加大对不戴头盔行为治理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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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9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9月份以来,他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畅行泉城”行动,持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的治理力度,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态势。

9月1日开始,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学部署警力,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主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执勤点,同步开展“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机关交警下沉一线,将警力最大限度投向路面,特别是对施工周边路段、高峰时段、重要节点,加强指挥疏导,对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和教育劝导。

对于人流量较大和近期施工路口,每个执勤点位不少于5名交警,并设置三个功能区:违法查处区、违法车辆停放区和宣传劝导区。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提供三种教育劝导方式选择:返回家中佩戴头盔,作为志愿者执勤十分钟,或发朋友圈集十个赞。这种“三选一”的方式既让市民更容易接受,也起到了教育作用。

“天太热,一戴头盔出一头汗”“我有头盔,忘戴了!”“戴头盔太麻烦”……如今,这些成为市民不戴头盔的常见借口,可相对于生命安全而言,一切都不足以作为借口。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安全头盔对于保护骑乘人员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一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而头部是生命的要害部位,极其脆弱。如果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戴上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和死亡的机率会高得多。

如今,市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治理已转入常态化机制,工作日早晚高峰成为重点查处劝导时间点,近期晚高峰时段已延时半个小时,加大对不文明骑乘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市区各路段安全畅通。(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崔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