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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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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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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中心主任王健盯着在蓝池汽车物流园核对完的新能源公务车清单。“这次更新配备的91辆车不是公司花钱买的,而是从蓝池集团旗下租赁公司租来的。”他说。

“‘以租代购’就是公务用车更新配备由租赁方式代替购置方式,用车单位和租赁公司商定车型后,按年支付租金,除电费、过路费等用车成本由用车单位承担之外,车辆购置费、保险费、基础维护费等都由租赁公司承担。”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科科长郝建树解释,去年起,我市先在市本级党政机关试推这一模式,今年已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全面铺开。

据悉,为让“以租代购”落地见效,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先是联合市财政局反复论证,算清“年租金3万内,中短期用车更划算”的账;再对接本地有实力的汽贸服务商,精打细算压减租赁环节成本,把租车价格降了约50%。一年多来,我市已通过“以租代购”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223辆,直接节约一次性购置经费3400余万元,整体费用比传统公务出行同比省了10%以上。

“该模式可有效降低公车采购数量和一次性财政投入费用,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空编车辆和需要处置的老旧车辆进行更新。”郝建树表示,接下来计划用2到3年,把市本级391辆老化应处置的公务用车全部通过该模式更新成新能源车,再逐步提高县(市、区)和国企的租赁比例,改善用车单位出行保障质效。

(记者 尚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