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气象局发布《邢台市气象局关于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依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我市升放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安全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就升放气球活动,《通告》明确,升放气球活动要遵守邢台市净空保护区域相关规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严禁升放气球。在其他区域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升放系留气球的单位至少提前2日向升放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升放。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单位应至少提前5日向升放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应当在拟升放2日前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升放申请。升放气球的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应当与行政许可批准的内容相符。
升放气球单位和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无《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升放系留气球或者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未经审批擅自升放气球的,将依法追究升放单位、个人以及使用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升放气球活动要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无资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严禁不经审批或者不按审批内容升放气球,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严禁不按国家规定运输、使用和存放危险气体,严禁不按标准规程升放气球,严禁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严禁出租、出借、挂靠升放气球资质。
该《通告》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
据市气象台有关负责人介绍,《邢台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明确,我市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包含远期规划跑道)为圆心,半径55公里范围构成的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面外区域,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净空关注区域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之外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