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
“我打算入手一辆大众汽车,近日通过网络渠道认识了一位汽车销售人员,在威县汽车城见面,商谈好车价后,交付了2000元购车押金。提车时,我感觉有猫腻,就没提车,现在押金不给退,我该咋办?”11月14日,记者接到李女士的求助电话。
记者了解到,11月7日,李女士和销售经理达成一致意见,提车时需要李女士支付超过车价的金额,多支付的金额在提车后再通过厂家返钱的方式返还给李女士。李女士当时微信支付了两千元押金。当天下午李女士开车和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到了山东德州惠众4s店里办理提车手续。
“到现场后,我和德州4s店的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表示没有听说过厂家返钱这回事。我认为自己受到欺骗,决定不提车了。”李女士说,她当时还询问过同行的工作人员,对方的回答也是含糊不清。她放弃提车,自行返回家中。当天,李女士多次联系销售经理退还押金未果,11月8日,李女士再次联系销售经理时,发现电话被拉黑。
记者帮办:
记者随即拨通了该销售经理的电话。该销售经理表示,因为李女士没有按照双方约定提车,并且将两名工作人员扔在德州4s店独自返回,他们付出了时间和人工成本,所以拒绝退还押金。
随后,记者拨打了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在两个月内给出结果。
11月18日,记者再次拨打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下派给相关执法人员。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与李女士取得联系,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由执法人员出面交涉,11月21日,李女士顺利拿回了2000元押金。
政策解读:
那么,李女士遭遇的这种销售方式是否合规?带着问题,记者连线威县商务局。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的内容来看,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此次事件中销售行为是不合规的。
威县商务局温馨提醒:
市民朋友购车时,应当到线下正规的汽车销售门店,联系具有正规资质的汽车经销商,不要贪小便宜,抱有侥幸心理。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窦鑫)